2021年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年02月0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中国华侨华人研究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国侨联对策应用研究、侨情侨史研究、国际移民研究、侨务理论研究、中国侨联研究课题管理、《中国侨联年鉴》和《华侨华人历史研究》学术期刊编辑工作,负责涉侨学术交流合作及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工作,充分发挥侨联工作智库作用。

  2.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收藏华侨华人社会历史文物,促进侨务工作发展;华侨华人社会历史文物收藏与展览,相关文物收藏与展览;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宣传与学术交流活动。

  3.《海内与海外》杂志社(中国侨联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内与海外》杂志的编辑出版,中国侨联机关网站、办公自动化和保密系统、侨联系统信息化建设,以及侨联工作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设等职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侨联事业,有志于从事侨联工作;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非应届生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岗位区分京内、京外生源,详见《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应聘者应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应聘岗位+考生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16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有关材料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也可要求报名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各招聘单位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应聘者参加笔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5: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侨联官网公布(www.chinaql.org)。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方式结合北京疫情防控形势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侨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

  (一)笔试

  笔试由中国侨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聘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二)面试

  根据《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确定的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国侨联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加权产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到人选所在单位(学校)进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对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经历不清、重要档案材料不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有关费用由中国侨联支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侨联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及专业、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清楚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的,应及时与所报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三)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考生。

  (六)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学术能力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咨询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

  监督电话:010-59957909,59957935

  本公告由中国侨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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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中国侨联组织人事部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