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22日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海洋咨询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自然资源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用海用岛的技术评审,重大项目用海用岛评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管理技术支撑,中央财政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技术审查,海洋生态修复有关政策研究,开展海洋政策、法规、规划研究咨询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经核准后,按应届毕业生对待。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四、招聘岗位
2021年海洋咨询中心公开招聘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京内生源,博士研究生学历,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物理海洋相关专业。具体岗位信息见《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3.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5.对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24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写《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hyzxzx202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附报名表格,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在读证明(如学生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英语等级证书等其他必要材料。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的承诺书,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的,立即终止其招聘程序。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和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并参加后续的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形式为个人表达和考官提问。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在读证明(如学生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英语等级证书等其他必要材料。上述证件均需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确定考察对象后,中心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中心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人事处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8040020、010-6804646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宝中路三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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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