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1年03月18日讯: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民艺术普及等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任务,推动全国文化馆(站)数字化建设,面向基层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等相关工作。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依据有关规定,发展中心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八)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以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及报到证。京内生源指入读高校前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须符合进京落户相关政策要求,本科不超过26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及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5日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campus.chinahr.com/xiaozhao/wlfzzx2021/index.html。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及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总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笔试满分100分,达到60分(含60分)者有资格进入面试。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前进行人岗匹配测试和职业行为风险测试,测试结果仅供面试阶段参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1:5,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需携带的原件及相关材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信息虚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形式、时间、地点也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

  (三)考察和体检

  1.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组将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查阅个人档案、政审及谈话等相关考察。

  3.体检由发展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4.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等情况的,在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范围内,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如出现公示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招聘纪律。

  (三)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简历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六)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导致招聘工作有变化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800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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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