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0日讯: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日中心)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是生态环境部环境管理的支持服务机构,以及对外开展环境交流与合作的窗口。中日中心主要职责和业务领域包括生态环境科研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应用,国家环境保护重大科技专项管理,环境分析测试技术研究与服务,环境标准样品研发,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环境政策社会风险评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体系研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和体制改革研究,环境标志认证与管理,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与促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技术管理,污染源调查技术研究和数据管理与分析,中日环境合作交流与项目管理等。主办《中国环境管理》期刊。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
1.面向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聘拟期满出站的博士后4名,分别为环境履约技术研究岗位1名、农村环境保护研究岗位1名、绿色生产与消费政策研究岗位2名;
2.面向境外高校毕业生招聘4名,分别为环境治理技术方案研究岗位2名、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研究岗位1名、排污权交易政策设计与评估岗位1名。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能力;
5.博士后应符合出站和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关要求;
6.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获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且回国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不足2年;
7.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和邮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2021年3月17日至3月30日期间,将《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单位同意推荐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本人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博士后还应注明是否符合出站和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供此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rzxrsc@edcmep.org.cn,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审查。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电话通知有关考试安排。
3.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应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推荐证明》原件。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70分及以上人员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4.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各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主动放弃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的机会,则在该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考察通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公示录用
综合考虑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日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属地等有关规定协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落户及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依规按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中日中心党委、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84665566、84665655
监督电话:84665695、8466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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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