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0日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暨西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简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院)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设置在西部地区的一支重要林草技术队伍,主要承担西北监测区山西、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8个省(市、自治区、兵团)的森林资源监测、荒漠化和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碳汇计量、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及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等重要任务,是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林业和草原智慧管理平台与信息化建设、规划设计与工程咨询于一体的综合性具有甲级资质的国家级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主要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地方生态建设与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年度招聘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2018年7月以后毕业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人员接收有关要求,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留学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1年我院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2021年5月10日—5月18日)
在中国林业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本单位门户网站及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考生报名(2021年5月10日—5月18日)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考生应如实客观填写报名信息,除个人基本情况外,还应准确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应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如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局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局直属单位担任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个人荣誉证书扫描电子版及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xbyrsc@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查(2021年5月19日—5月20日)
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并且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初试。
(四)考试(2021年5月23日—5月25日)
1、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2个环节。初试分数与复试分数均采用百分制。
2、初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3、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复试人选少于规定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复试人选确定后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4、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按规定成立7人的面试小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地点设在陕西西安本单位内(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5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院办公楼)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2021年5月27日—5月28日)
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如某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复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且综合成绩需不低于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单位集中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成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审核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核。
如出现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体检与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2021年5月31日—6月8日)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报人事司审批后,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公开招聘工作。
2.应聘者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因未认真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3.应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考试舞弊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后,请随时登录西北院子站查看和了解有关考试、审核及其他相关信息。
6.咨询电话:029-82691259、83255570;电子邮箱:xbyrsc@163.com。
7.监督电话:010-84238377、84239734、84238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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