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2日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以应用研究和政策研究为主,主要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心工作服务,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研究。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7名应届高校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身体健康;
(五)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应届博士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须在毕业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请将填写好的附件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汇总表》以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学习成绩单和学术成果等的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后作为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xmscjob11@126.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附件证明材料放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后同报名表、汇总表一并发送。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
(二)资格审查。对照前述招聘学历、专业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我中心将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我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同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的考察。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且递补人选符合要求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办理聘用手续。按国家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咨询电话:010-5893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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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高校博士毕业生岗位信息表.doc
2021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2021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汇总表.doc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