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03日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公管所”)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直属事业单位,重点研究我国公共政策、社会治理、人力资源开发、文化建设、智库建设、企业家队伍建设等领域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相关领域政策解读和评估;开展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开展全国政策咨询系统人力资源培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我所从即日起开始2021年工作人员正式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拟招聘研究人员2名。
(二)招聘人员应满足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政策研究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中共党员。
5.有公共管理、心理学、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且取得博士学位。
6.不超过35岁。
7.博士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
8.在CSSCI或者北大核心期刊,或者同等水平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9.同等条件下有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填写《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应聘岗位+最终学校学历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后,连同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学术论著代表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生至gongguansuo@163.com邮箱,报名日期截止至2021年6月11日,以邮件日期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以上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在面试时须确认。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于6月18日前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三)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包括论著评议、笔试和面试)。
1.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由论著评分(20%)、笔试(20%)、面试(60%)构成。
2.论著评分主要评估报名者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3.笔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政治、业务知识,重点是政策研究、分析、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4.论著及笔试满分为100分。专家为考生打出的总分由论著分数加笔试分数两个单项分数组成,去掉单项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两个单项平均分的和就是考生首轮考试成绩。
根据论著及笔试成绩,得分不低于85分方可进入面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比例不足1:5,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
笔试结束后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
6.综合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论著及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察与聘用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论著评分、笔试、面试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由公管所所务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按照有关规定派出人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
3.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由我单位安排统一体检。
4.确定聘用人选。公管所所务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单位将实时通知,拟聘用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愿意加入我单位。如放弃,需提交纸版放弃拟聘用资格说明。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5.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对公管所所务会决定拟聘用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备案与聘用。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人事局)审核备案,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单位纪检委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确保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所联系。
(三)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谢绝来访。
联系邮箱:gongguansu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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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