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5日讯:根据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统一安排,经批准,外经中心拟招聘8名应届毕业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详见中国农业人才网《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1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公告》
三、提交材料及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岗位报名表、个人简历(含研究的方向、专业特长、业绩成果、社会实践等)、在校成绩单、英语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论著(封面及论文页)、身份证、京内生源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等相关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供已取得的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以教育部要求为准),其他材料和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执行。
(三)应聘者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7月4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至:fecchr2021@163.com,邮件主题名称:报考人姓名+岗位名称。
四、资格审查及招聘方式
(一)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外经中心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二)招聘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录。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按1:4的比例进入面试。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确定1名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笔试、面试。考试采取线上笔试和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将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外经中心官网发布笔试公告,明确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流程等,以及下一步面试安排等事项。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考生自己愿意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时间,原则上截止到面试前1天);达不到1:4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外经中心官网(http://www.fecc.agri.cn)。
(四)考察和体检。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体检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由外经中心人事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体检过程。
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外经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及外经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外经中心有权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生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院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每个阶段均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考察和录用资格。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专业要求原则上可包括相关专业,具体由外经中心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
(四)对进入笔试、面试和考察阶段的考生,外经中心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未通过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010-59194810(高老师)
电子邮箱:fecchr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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