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8日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成立于2010年,是自然资源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范围内的国家级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国家重大测绘与地理信息项目的质量检验、测绘与地理信息质量检验有关技术创新、标准研制、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办公室(财务资产处)行政服务及财务岗,招聘人数为1人,主要从事行政服务及财务资产工作。
四、报名条件
具有北京市户籍,毕业于财务会计专业(专业代码:120201会计学),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文笔流畅,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年龄30岁以下(1991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同时从事行政服务及财务工作。
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以及教育部认可的其他专业目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5日24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写《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招聘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jzxzhaopin@163.com,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提交材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和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统一考试(报名者务必确保电话畅通)。未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通知。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文稿写作及财务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举止谈吐、沟通交流及财务实操能力。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上述证件均需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1名考察对象,并在自然资源部和中心门户网站公布考察对象名单。未通过考试人员不再通知。
2.通知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的考察。体检不合格不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原范围内进行公示。
2.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人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63881823、6388182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036
报名电子邮箱:zjzxzhaop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