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9日讯: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测绘院)是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基础测绘、工程测绘和地理信息服务为主的专业化综合性科研生产单位(单位网站www.bism.cn),单位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计划招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人。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①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②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在归国(境)后从未做过工作派遣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匹配。
(五)①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关系和档案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②国内高校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进京引进条件,进京指标以正式批复为准);③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需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政策规定的条件)。
(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满足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七)除专业要求外,各岗位申请者均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425分)或具备相应的英语能力。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报名无效。
2021年8月17日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接受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报名人须将报名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zhaopin@bism.cn(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报名人须将纸质报名材料提交到市测绘院人事处(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505A办公室)。
报名材料包含:
(一)以“招聘岗位-姓名-报名表”命名的报名表(EXCEL文件);
(二)以“招聘岗位-姓名-简历”命名的个人电子简历(PDF文件或WORD文件)。
(三)证明材料,包含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最高学历阶段)、外语最高水平证明;校级以上奖励以及与专业技术水平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请将证明材料汇总后,共同形成一个PDF文件或WORD文件。
上述三项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并以“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大小不超过8M。报名人员以邮件发送报名材料的,请于3日以内通过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收到市测绘院发送的确认回复。报名材料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报名结束一周内,市测绘院根据任职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考试当天进行复审工作,重点审核身份、户口等信息。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岗位所需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请登录www.bism.cn网站自行查询。
(二)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品质、专业素养、思维逻辑、人际交往、求职动机、岗位匹配度和仪表举止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请登录www.bism.cn网站自行查询。
(三)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和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小数两位。综合成绩在www.bism.cn网站上自行查询。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实习、体检、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进行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试后出现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四、实习、体检和考察
实习考察内容为业务能力、专业素养、沟通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
实习、体检或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实习、体检、考察的结果,由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测绘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市测绘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在笔试环节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出具。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市测绘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如实配合完成实习、体检、考察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88073419
监督电话:6398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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