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平谷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共19个岗位,拟招聘教师27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具有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申报中小学教师岗位,高级别资格证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3.申报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六)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平谷区平谷大街9号)。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报名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报名。报名当天,大门口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3)的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参加报名。报名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后打印并签字)。
2.《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3。
3.《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4.本人有效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留学回国证明、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英语教师岗位人员需提交英语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符合岗位条件的有工作经历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与聘用单位(教委所属公办校、幼儿园或教委批准的校外培训机构、民办校、民办园)签订能证明岗位及经历的合同、协议等有效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缴纳社保单位非聘用单位,还需提交聘用单位与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委托合同,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且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非本人办理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审核,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资格。提交的每张复印件上均须手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然后本人签字,写明日期。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5.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的成绩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
(三)考察
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工作、学习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体检
1.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拟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的毕业生在平谷区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要保证《报名表》上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考生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有工作经历人员提交的材料如不能证明其经历,须按审核单位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4.考生上交资料不予退还。
5.考生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考生的相关资格。
7.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控措施。
联系人:郝老师
咨询电话:69962250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4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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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xlsx
2021年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2021年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