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6日讯: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建设、保护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监测信息处耕地质量监测岗位1名。主要负责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维护,开展全国耕地质量监测,全国耕地质量信息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评价保护处耕地质量评价岗位1名。主要负责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调查评价有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国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分等定级等。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按照《农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均在北京;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两个岗位均需农业资源利用(0903)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本次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研判考生能否报考,并于3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于2021年9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提交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见附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其他有关经历及业绩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和面试人选确定。我中心于2021年9月8日前通知进入笔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5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和考察
考察方式为等额考察,考察比例为1:1。因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我中心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的,需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的放弃说明。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和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按规定的时限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应保障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三)在进入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时请配合安保人员检查,出示北京健康宝并测试体温,若出现温度测试高于37.3度,不能参加考试。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楼9层
邮政编码:100125
电话:010-59196333
电子邮箱:yuzikun@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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