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3日讯: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作科所)是我国作物科学领域的创新中心,国际合作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作科所以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和杂粮等作物为重点,瞄准世界作物科技前沿,面向国家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以资源研究为基础,基因挖掘为核心,品种培育为目标,耕作栽培为保障,开展作物科学基础与应用研究,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等共计2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京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社会招聘岗位。
2.社会招聘: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须满足留学服务中心有关政策要求。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北京市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应聘,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3.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应具有北京户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
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应聘人员需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gkzp.caas.cn/#/web/memberlogin,在线填写简历,简历里各项信息需填写完全,并根据系统中显示的岗位投递简历。投递我所多个岗位时需说明岗位排序。
(二)提交附件材料要求
报名者须在报名系统“简历信息管理”栏目的“附件管理”中提交所有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正面免冠照片、学生证、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学习成绩单(需学校盖章)、学历学位证书、论文及导师推荐信;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2022年应届非定向毕业生的证明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前3年以来在生源地、学校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社保缴费个人权益记录、个税缴纳记录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影印件(准考证确认时验原件);本人承诺书(附件3,需签字后上传扫描件)。京内生源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影印件(准考证确认时验原件)。
2.博士后及其他人员需提供: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正面免冠照片、博士后期满答辩通过可自主择业证明、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学校盖章)、学历学位证书、项目、论文、导师推荐信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影印件(准考证确认时验原件)。
3.提交方式:所有材料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2.受疫情影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四、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招聘方式。2022年我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人员需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2.专业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专业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比例低于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若笔试成绩第三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3.考察与体检:设置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方式进行计算。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4.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笔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认拟聘用人选。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6.上报审批:公示后,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上报审批。
7.待遇情况: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提交的材料务必详尽、真实,材料提交不全者不予受理;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国内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应聘人员须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5.考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要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6.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经常关注我单位网站,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7.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010)82105809,(010)821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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