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请应聘人员登陆我中心网站(www.cde.org.cn)“2023年度公开招聘”栏目,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相应选择招聘类型“2023年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一般程序)”和“2023年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直接面试程序)”,实名制填报个人信息及简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7:00。
其他事项
(一)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本次公开招聘专业目录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对于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中心联系,由我中心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二)如应聘人员同时符合一般程序岗位条件和直接面试程序岗位条件的,可同时报考这两种程序相应的岗位,但是在一般程序岗位和直接面试程序岗位中分别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有意愿同时报考两种程序者,需在我中心报名系统分别提交简历。如一般程序和直接面试程序同时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应放弃其中一种程序,中心将按照总成绩和递补规则进行递补。
(三)应聘人员应当符合有关回避要求。凡与国家药监局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应聘。
(四)应聘人员应当符合利益冲突防范要求。凡是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范围与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不接受报考。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告知有关回避和利益冲突防范的情形,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故意隐瞒上述信息、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
(六)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应聘人员应当配合中心完成考察工作,如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在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的,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应聘人员入职时须已获得相应资格,同时提交离职证明,因个人或单位原因无法提交证明的,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中心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情况、近亲属从业情况等,为防范利益冲突风险,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安排、部门分配和岗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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