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康复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成立于1988年,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隶属中国残联,是一家集康复医疗、教育科研、工程信息、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康复机构。为加快建设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康复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高层次、短缺人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1个岗位、计划招聘1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康复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信息表》。其中:

(一)标注为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博士研究生或即将出站的博士后,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或医疗业绩突出。

3.在本专业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含2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第一完成人,或临床业绩突出,担任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且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1.博士后:即将出站或出站时间1年以内。

2.博士研究生:已经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临床医学类正高职、副高职:已经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医学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在三甲医院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研究员、副研究员:已经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要求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短缺人才:已经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持有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英语二级笔译及以上证书,具有出版或翻译专业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外事工作或国际组织工作经历和组织大型外事活动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向社会公布有关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

2.报名材料

将下列材料原件拍照发送至报名邮箱crrcjo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1)《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引进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

(3)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职称证书;

(4)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离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等材料;

(5)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

(6)本人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科研成果等业绩资料。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考核前,现场复审报名人员相关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2:1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在考核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考核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考核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考核对象名单和考核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三)组织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考核成绩于考核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息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标准,提供优质工作和创业平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咨询电话:010-87020556(黄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10-87020327(王老师)

本公告由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2023年2月9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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