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机关日常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正式在编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行政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人,30周岁以内(博士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服务意识、团队意识佳,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资产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人,35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出纳、会计、审计、资产、税务等相关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具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24时截止。
2.报名方式:登录招聘报名网址,搜索“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www.iguopin.com。
3.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审查
服务中心将结合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国聘校招平台多种方式(微信、短信提示、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5: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比例服务中心将视情研究确定是否继续招聘。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同时一并提供本人户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在体检合格人员中1:1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如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按顺次递补原则处理。
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能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10-81929911 010-81929907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附件: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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