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音乐学院于1964年建立,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等专门人才;以“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办学理念,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2020年获批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学校。

中国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建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专业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设有作曲系、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音乐学系)、指挥系、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基础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另设有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中国乐派研究院、研究生院、考级艺术中心(美育中心)和附属中学,形成了以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为一体的多层次教学体系。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发展目标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为了更好的传承、发展和创新中国音乐,整体推进学校学科发展水平、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我校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秉承“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因岗择人、择优录用”的原则,特将招聘岗位条件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责任心强。

4.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其中,非北京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须:①可参加2020年、2021年毕业派遣,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②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应是1986年1月1日以后的;③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统招(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④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⑤取得最高学历毕业后未派遣。

5.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6.除上述4条、5条以外的优秀人才须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上学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满足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报到派遣等各项要求,须具有北京常住户口。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评、考核、考察、体检、学校审核和公示等环节,择优选拔适合我校的工作人员。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登陆中国音乐学院招聘系统,按要求注册填报,选择岗位,提交应聘申请。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初评

1.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其他支撑材料,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系统填报信息务必完整且真实有效)。

2.各招聘部门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相关经验、学术成果、岗位匹配度等5个方面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评并综合打分排序。初评过程中,各招聘部门可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通知应聘人员提供与岗位相关的“作品或其他支撑材料”。并按照岗位数量和应聘人员数量1:5(教师岗)或1:20(行政管理岗)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人选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

(三)考核

考核分为:专业考核、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1. 专业考核

各招聘部门组织专业考核,考核形式按照招聘部门通知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依照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1:3的,可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部门专业考核成绩占50%,学校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进行加权由高至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分数线

专业考核、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合格分数线:90分。

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顺序按照姓氏笔画排序生成。

(五)考察、政审、体检

拟聘用者必须通过考察(含师德师风)、政审,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届时通知考核通过者,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公示七个工作日。

四、报名、查询方式

(一)报名要求

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申报,中国音乐学院招聘网是唯一申报渠道(仅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请务必登录招聘网址:http://zhaopin.ccmusic.edu.cn/zp.html# 注册并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需连续完整的填写教育经历,自高中填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2.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和出入境记录(可在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网站查询)。

3.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表中不含统招证明的,还需额外提供统招证明(需由学校盖章)。

4.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最后学历学位成绩单扫描件(需由研究生院盖章)。

6. 博士后需提供在站证明。

7.个人简历。

8.相关的科研学术证明材料扫描件。

9.其他要求的中共党员、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命名排列,制成一个PDF文档(不超过5M)发送至ccmzhaopin@163.com,邮件及PDF文档主题务必按照“应聘岗位+姓名+人员类别”(例如:“思政课教师岗 张某 国内非京应届”)的形式填写。其中:1-6项需发送邮件同时上传招聘系统。

以上信息、材料为资格审查、初审的重要筛选依据,请如实填写并按要求上传报名系统及指定邮箱。

(二)查询方式

我校将通过人力资源中心网页中的“人才招聘”和“公示栏”、报名系统首页、个人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应随时留意并查询以上通知并在招聘系统上查询审核结果、考核成绩。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本人通讯工具不畅、无法接收或未及时查看以上通知而导致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或考核分数等问题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学校反映,申请复查。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按要求在系统里报名、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6日中午11:00。

五、聘用及待遇 

中国音乐学院为北京市属事业单位,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全程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非北京常住户口应聘人员的录用以学校的进京指标和上级的审核批复为准。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保障广大师生和应聘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加考核人员须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按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招聘各环节的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进行调整。

(五)本公告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

联系邮箱:ccmrsc@263.net(电话:64887390)

与招聘相关的问题,请使用以上邮箱进行咨询。

与报名系统使用操作相关的技术问题,请直接点击报名系

统上方显示的技术支持咨询(duanhl@hjsoft.com.cn)。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郭鹏  

联系电话:64887178

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箱:jw64887386@163.com

说明:由于校园网进行系统维护,因此个别时段招聘网站会暂时关闭,除此以外工作日的工作时段正常开通。

附件:《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第批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表》。

中国音乐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1. 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表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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