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级人才公告

根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级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岗位

北京科技创新研究中心等11家单位面向社会设置15个岗位,共引进16名高级人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从业资格等条件,且不在原单位试用期内。

(四)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如:40周岁以下,应为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

(五)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六)报考人员对引进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4日17:00前,将报名表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发送邮件后,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与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材料接收情况,没有经过材料确认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报名提供材料(详见附件3报名表每项填表说明,均需为PDF格式的扫描件):

(1)报名表,需打印并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姓名页、变更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要求的对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明材料,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或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凭单或相关材料,其他证书类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需提供个人工作总结、研究成果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请以“本人姓名-人才引进报名材料”为名,将压缩后的个人报名材料汇总文件夹发送到指定邮箱。

以上材料需在综合考察面试时将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到考场,原件核实,复印件上交。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将同步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补充各项信息。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综合考察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综合考察主要采取“非结构化面试+专家评议”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专业技能等。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素质、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等;专家评议主要由相关领域专家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实绩、取得成果、专业技能能力等进行考核。

面试和专家评议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考察成绩为面试成绩×40%+专家评议成绩×60%,综合考察成绩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

综合考察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体检

各用人单位根据拟引进岗位人数,按照综合考察成绩1:1确定政审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按专家评议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

出现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可根据综合考察成绩按规定顺延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员均未达到聘用要求的本次引进岗位取消。拟聘人选基本情况、聘用方式等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首都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各项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五、其他事项

1.出现因个人资质、资格等原因导致人才引进手续批准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用书或培训。

3.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影响引进结果公正性的情形,报考人员可据实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10-55577959。

特此公告。

附件:

1.岗位需求计划

2.用人单位简介

3.报名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                                     

附件:

1. 岗位需求计划

2. 用人单位简介

3.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