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北京第一实验学校现根据办学需要,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要求及程序说明如下:
一、招聘计划
教师岗6人,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2022届大学本科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2022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非京籍毕业生须符合户口进京政策。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附件查询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若有疑问,请报考人员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联系人:韩老师,联系方式:1352287500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简历投递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邮箱(yishigongzhao@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2022年8月2日17:00,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发至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在规定内时间投递,逾期无效。
需提交材料:
1.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3.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
4.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电子照片;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
6.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8.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9.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前教育教师-毕业年份-姓名-最高学历”,报名表命名格式为“报名表-毕业年份-姓名-最高学历”,与材料压缩包一同发送至yishigongzhao@163.com(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学前教育教师-毕业年份-姓名-最高学历”。
(三)资格审核
投递简历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邮件通知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结束后,依据考核成绩,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专业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办理入职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十一学校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并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各项学历学位证书者,办理聘用手续。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
2022年7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