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龙观医院是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院、中法友好合作医院。医院占地147543平方米,设置病床1369张,从业人员近1300人。设有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康复科、老年科、心身医学科、中西医结合科、司法鉴定科、社会工作科、精神医学研究中心、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等。我院创建的全国首个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专业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现将我院2023年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2023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执行的其他专业)合格的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教育部留学派遣政策要求),博士后出站人员(2023年出站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科学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成绩(专升本除外),研究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成绩。留学出国人员提供相应的外语成绩证明。
4.应聘毕业生要求在毕业派遣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要求的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5.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均需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户籍),研究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附件)
四、报名方式
1.北京卫生人才网–“市属医院公开招聘”板块(网站左边)报名。首次使用时,请进行注册、登录。进入报名页面后,在“招聘活动名称”中选择“北京回龙观医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进行简历填写及选择报考的招聘岗位。
2.报名截止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五、资格审核
医院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进行笔试。
六、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个别岗位按照1:5参加面试人数比例确定人员,在岗位备注中标出。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七、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为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将在我院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招标招聘栏中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1.医院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三级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信息在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3.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手续,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入职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延,经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后录用。
九、需说明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如受新冠肺炎等疫情影响,医院可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的考核方式,线上视频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联系方式:010-62716290 王老师
附件:北京回龙观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
北京回龙观医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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