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等记录)。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官方机构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2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注:报考人员应符合首都征兵网公布的《北京市2023年符合定向招聘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公示名单》。
(三)社会在职人员
限于截至公开招聘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注: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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