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简称:水环所)成立于1956年,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是专门从事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科研工作的国家级研究机构,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骨干力量。
水环所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研究,承担水文地质与水资源、水环境与水土修复、地热地质、生态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岸带地质的调查评价与科学研究工作,全力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
根据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2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01 |
在职 专业技术岗 |
开展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等信息化调查研究工作 |
1 |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在职人员 |
02 |
在职 管理岗 |
财务核算、预算管理、审计等 |
1 |
120201会计学;120202财务管理;1253会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在职人员,有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
1.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截止报名。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 http://cgs.gjzhaopin.cn/,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水环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所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招聘在职人员的岗位不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水环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
面试内容:面试分为自我陈述和提问回答两部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①应聘人员自我介绍。应聘人员向考官组汇报个人详细情况,重点汇报工作期间科研工作、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以及论文研究方向和相关研究成果。
②考官提问。考官组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进行提问,对英语听说、翻译能力进行测试,应聘人员根据专家提问进行答辩和翻译。
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水环所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所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若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所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2023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地为水环所厦门基地。
(二)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11-67598509
电子邮箱:shsrjc@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iheg.cgs.gov.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68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