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社2023年度第2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拟招聘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建设报社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司级事业单位。主办《中国建设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报。拥有中国建设新闻网(国家一类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9大数字媒体平台,构建了“一报+一网+两微一端+N”的融媒体传播体系。主要负责宣传党中央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传播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信息、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重大事件,引领行业发展,传播科学思想,展示为民成就,交流工作经验,是面向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综合性行业权威新闻媒体。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新媒体采编      招聘人数:1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

岗位要求:热爱新闻媒体工作,有良好的知识结构,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学习意识;具备组织策划选题、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或新媒体编辑运营等能力。

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应聘人员应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专业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所学学科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考生,可电话联系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3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登记表等)、成绩单、户口首页及本人页等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社人力资源部邮箱rlzy@chinajsb.cn。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岗位相关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开考比例按照1:3的要求执行,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范围内,按照1:5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如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范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有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面试有关事宜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

1.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划,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格线为70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在综合成绩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范围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一般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福利待遇及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表,注意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名,过期不再受理,应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联 系 人:林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34850

报名邮箱:rlzy@chinajsb.cn

 

 

             中国建设报社

             20237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