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作科所)始建于1957年,是国家级作物科学专业研究所,以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和杂粮等作物为重点,瞄准世界作物科技前沿,面向国家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以资源研究为基础,基因挖掘为核心,品种培育为目标,耕作栽培为保障,开展作物科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拥有特色鲜明的优势学科体系,建成了具有竞争力的作物科学创新团队和科研平台体系。现有20个科研创新团队,两院院士3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青”“优青(海外)”8人、国家特殊支持计划人才17人,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14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6人、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首席3人、院“农科英才”入选者48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3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4人。长期以来,主持和承担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育种、强种行动、增粮行动等重要科研任务,全国农业科研单位综合科研能力评估第一名,在中国农业科学院2012-2022年科研院所评估中,研究所连续11年综合实力第一,在作物科技自主创新发展中起到了引领全国的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种业科技创新,支撑种业打好翻身仗,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积极向上的团结协作精神。
2.全职在岗工作。青年英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高层次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拟回国引进青年人才须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科研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考虑,放宽到2年。国内引进青年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在本领域取得了重要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重要核心刊物发表过有重要影响的论文,或拥有推广潜力的新品种、重要关键技术和重大发明专利等。具有发展潜力,有能力带领团队在本领域开展研究并作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研究方向 |
人才层次 |
人数 |
大豆育种技术创新与新品种选育创新团队科研骨干 |
1.大豆生物育种 2.大豆栽培与生理 |
领军人才 青年英才 |
3人 |
小麦育种新技术及应用创新团队科研骨干 |
小麦遗传育种 |
领军人才 青年英才 |
2人 |
作物栽培与生理创新利用团队科研骨干 |
小麦栽培与生理 |
领军人才 |
1人 |
作物基因编辑技术中心科研骨干 |
1.合成生物学 2.基因编辑技术应用及研究 3.智慧育种 4.生物信息 |
领军人才 青年英才 |
4人 |
作物基因组选择技术与应用创新团队科研骨干 |
大豆功能基因组 |
青年英才 |
2人 |
作物功能基因组研究团队科研骨干 |
1.水稻重要性状关键基因克隆 2.水稻抗病性研究 |
青年英才 |
2人 |
玉米遗传改良与新品种选育创新团队科研骨干 |
玉米遗传育种 |
青年英才 |
1-2人 |
作物耕作与生态创新团队科研骨干 |
1.作物化学调控 2.作物分子生理与光合作用 |
青年英才 |
2人 |
二、聘期待遇和经费支持
(一)聘期管理
引进人才通过作科所答辩评审后可聘为所级青年英才或推荐中国农科院农科英才,首个聘期5年。
(二)平台条件
引进人才将作为科研骨干专家纳入院级创新团队,配备相应的实验平台条件、固定人员和研究生。支持引进人才申请重大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并在研究生导师申报备案和研究生招生、博士后招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经费支持与岗位待遇
科研工作经费:根据入选的人才层次,在聘期内,院所两级将给予科研工作经费支持,包含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费两部分,其中,领军人才A类150万元/人/年、B类100万元/人/年、C类80万元/人/年,院级青年英才60万元/人/年。
人才岗位补助:除享受用人单位该岗位正式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外,在聘期内可分别再享受领军人才A类30万元/人/年、B类25万元/人/年、C类20万元/人/年,院级青年英才10万元/人/年。
住房生活补贴:报到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生活补贴;可承租人才周转房或享受院所200万元购房补贴。
其他待遇:研究所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科研经费、导师遴选、研究生招生、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按规定办理引进人才的户口和家属随迁工作,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和上学等生活问题,具体待遇可电话咨询或面议。
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或我所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支持措施。
注:以上各级政策均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应聘材料
作科所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zksrsc@caas.cn,并附相关材料:
1.至少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海外引进青年必须有一封国外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信。
2.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护照)、代表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或专利、基金等相关证明的影印件。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学历认证。
四、其他事项
1.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2.应聘人员可登陆网站或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情况(网址:点击进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电话:(010)82108410、82105809
邮箱:zksrsc@ca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