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招聘要求(附岗位信息表)

一、招聘范围

  2024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一)应聘人员为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需为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二)应聘人员为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需为2024年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应聘人员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需为2024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四)应聘人员为社会在职人员(不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所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求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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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附件1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4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xls

  附件3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4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社会在职及博士后出站人员).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