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2024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一)应聘人员为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需为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二)应聘人员为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需为2024年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应聘人员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需为2024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四)应聘人员为社会在职人员(不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所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求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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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1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