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附报名入口)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62个,计划招聘教师90人。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四)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硕士毕业生须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须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点击进入 ,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18日9:00至2023年12月19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21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准备资格初审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扫描件须规范完整、清晰可辨),并根据“公招平台”通知要求上传到学校指定邮箱。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报名表》(初审通过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三方协议。

  (4)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5)个人简历。

  (6)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2)。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的,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或未按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进入)及“公招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考核结果及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相关材料报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进行集中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到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后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规违纪、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执行。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考核安排及考核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公招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因考生未及时查阅相关公告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他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咨询电话:王老师,010-8129634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8:00

  附件:1.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 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