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公招网(点击进入)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不超过100KB)。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教育经历从小学填起,须在学校和专业后准确写明各阶段学历层次。个人教育、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复习考研”“待业”“交换留学”等经历也须填写。
3.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上传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在读未毕业的,提供学校开具的载有所学专业、学位、学制、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或明确上述信息的学信网证明材料;
(3)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4)职位要求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自身专业能力的论文、著作,主持相关科研项目的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4.提供三分钟以内本人自我介绍视频(展示自身形象,介绍基本情况、履历、学习工作业绩成果等)。视频发送至邮箱zuxunchu@bjpc.edu.cn,邮件标题、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部门职位+姓名”。
(二)简历筛选
考生对本人填写提交的报名表、报名材料、自我介绍视频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学院将以此为依据进行简历筛选。根据考生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工作(实习)经历以及与所应聘职位匹配度等情况择优筛选,最终确定简历筛选通过的考生。
简历筛选结果在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心理测试环节前,电话通知考生并在公招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通过简历筛选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具体安排在公招网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通过简历筛选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相关规定。具体安排在公招网另行通知。
(五)专家评议
学院将结合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体能测评情况,确定参加专家评议的考生。专家评议主要对考生进行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是否为报考岗位急需人才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议实行通过制,由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后投票决定,同意通过票数超过专家总数一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安排在公招网另行通知。
(六)试讲、面试
通过专家评议的考生参加试讲或面试。试讲、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将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公招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政治考察
上述环节结束后,根据试讲、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如遇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从试讲、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聘用职位要求,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